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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遵化市、迁安市、宽城满族自治县、隆化县、兴隆县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及瀑河、兴州河风险分析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龙满族自治县、遵化市、迁安市、宽城满族自治县、隆化县、兴隆县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及瀑河、兴州河风险分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遵化市、迁安市、宽城满族自治县、隆化县、兴隆县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及瀑河、兴州河风险分析
项目编号:HBBHZC171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朋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162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
联系方式:孙宏图 0311-866759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国朋 0311-83816208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6、7、2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宏图 0311-8667594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6、7、2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国朋 0311-83816208
采购预算金额:600.22万元
采购内容:青龙满族自治县、遵化市、迁安市、宽城满族自治县、隆化县、兴隆县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及瀑河、兴州河风险分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周期:2018年5月底前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承担项目的资格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投标人**同时具备**测绘局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及以上职称;
4、由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8 日至2017年10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装订成册)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税务登记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负责人证件;
6)由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8)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 年 10月 18日至2017年10月 24 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国朋
联系方式:0311-83816208
传真电话:0311-8381620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816208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备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 )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承担项目的资格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投标人**同时具备**测绘局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及以上职称;4、由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 )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8 日至2017年10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装订成册)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负责人证件;
6)由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8)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